旅館業員工薪資補助方案 守護旅館從業人員生計與家庭
2020-04-16
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旅館業度過難關,交通部觀光局於109年4月16日發布施行「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要點」,針對客房住用率或總營業收入較去年衰退達5成的旅館業者,依實際在職且未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、未減薪或減薪未達2成之員工人數及減薪前之薪資為基準,補貼每人每月薪資40%,最高2萬元,共3個月,並要求受領補助的業者「須維持營業且3個月內不得資遣員工、停業或歇業」。
方案發布後,有部分業者誤會要點條文定義,觀光局特別補充說明,此條文係包含3種態樣:未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、未減薪、減薪未達2成,符合其中任一種均可申請。員工薪資補助方案之目的,在鼓勵業者在營收大幅衰退的時候,儘量不要裁員,減少讓員工減班休息,萬不得已為了企業存活而需與員工協議減薪時,減薪的幅度也不要超過2成,以維持員工的生計與家庭不要出問題。
此外,部分業者亦表示,因交通部先前即有釋出將推動此一方案之訊息,本來部分飯店要裁員或大量資遣,因而都未執行,等待此一方案之推動,故政府推動的這項政策是業者需要的紓困項目,並表示十分支持「政府顧企業、企業顧員工」之作法。
資訊來源/交通部觀光局